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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05-00008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05)10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05-03-22 发布日期: 2008-04-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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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的通知
武科发(2005)10号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武科发〔2005〕10号

关于印发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全面推进“科教兴区”战略,现将印发《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进步 考核 通知

  抄报:张建新副区长

  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局办公室 2005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

  2005年度镇、开发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

  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盖章)

  栏目 考 核 指 标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年

  度

  工

  作 1.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有具体措施 6

  2.及时报送年度科技进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类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10

  3.科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占当年财政收入预算支出的1% 8

  4.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5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家 20

  5.协助2家企事业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申报专利不少于30项 10

  6.鉴定和实施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各1项 8

  7.组织信息技术推广应用2家 6

  8.组织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1次,并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10

  9.建立科技开发机构1家,技术贸易合同登记1项,申报市级以上民科企业2家 6

  10.做好科技人员的引进和管理工作,科技人员接受继续教育面不低于30% 5

  11.做好科普活动、专利、信息技术的组织培训工作,农村基层干部接受普及性科技培训不低于30% 5

  12.配合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加

  分

  条

  件 1.认定高新技术产品1项加2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家加3分,认定民科企业1家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列入国家新产品、“火炬”、“星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项目每项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3.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1家加2分,总分不超过4分

  4.专利授权1项加1分,引进并实施专利项目1项加2分,总分不超过6分

  5.实施产学研项目或发展网员单位,每增加1项加2分,总分不超过6分

  6.认定民科企业科技开发机构1家或创建产学研基地增加1家加2分,总分不超过6分

  7.项目鉴定每增加1项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8.评上各级科技成果奖加4、4、2、2分

  9.评上省、市、县(市)各项科技工作方面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分别加4、3、2分

  10.工作积极认真,有特色,有创新,或超额完成任务,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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