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7)89号
关于规范武进区公安局机构设置的通知
2007年12月, 武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规范武进区公安局机构设置的批复>>(武编复[2007}35号),现特据此将机构规范划分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执法勤务机构置10个。即: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巡防大队;禁毒大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3个: 即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加挂信访室牌子)
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督察大队、审计室),保留公安干校牌子。
(三)监管场所设置2个:即看守所(加挂监管大队牌子),拘留所。
(四)派出所设置29个:
即;雪堰、潘家、漕桥、前黄、寨桥、湖塘、马杭、鸣凰、新城、南夏墅、牛塘、鬲湖、横林、遥观、洛阳、礼嘉、横山桥、芙蓉、郑陆、焦溪、奔牛、邹区、卜弋、加泽、夏溪、湟里、东安, 水上、大学城共29个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加挂水上警察大队牌子, 下设3个直属中队。
二、机构级别
1,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中9个大队均为副科级建
制,指挥中心为正科级建制。
2、综合管理机构。3 个综合管理机构均为副科级机构 。
3,监管场所。2个监管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
4,派出所。29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