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公 安 局
武公局(2008)87号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委2003年5月19日第1号《关于调整高新区、湖塘镇派出所设置及其管理范围协调会议纪要》及武发[2007]207号《 关于进一步调整高新区区域管理范围等若干问题的意见 》文件的精神,为方便工作、明确职责,区局研究决定,对涉及的七个派出所管辖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将原牛塘派出所辖区的万塔村委、原前黄派出所辖区的胜西村委成建制划转南夏墅派出所管辖;将原寨桥派出所辖区的坊前村委何家塘河东、河西村民小组划转南夏墅派出所塘洋村委管辖。
二、将原南夏墅派出所辖区的大学新村一社区成建制划转鸣凰派出所管辖,涉及边界的常漕路(不包括路西侧的加油站等)由南夏墅派出所管辖,常漕路永宁桥西侧的武南路及武南河由鸣凰派出所管辖。
三、将原马杭派出所代管的马杭村委成建制划转新城派出所管辖。
以上明确区域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为了做好衔接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派出所要各司其职,立即着手做好调整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所从2008年10月21日零点起对新辖区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认真及时做好日常接处警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110指挥中心指令处警按新的管辖范围进行指令。
二、各相关派出所对原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抓紧办理,对未办结的案件不列入移交,由原办案民警将案件办理完毕后,进行案卷档案的移交。
三、常住人口的户籍资料由相关派出所负责移交,治安大队负责协调、指导,常住人口信息由治安大队负责调整转换,相关派出所予以配合。
四、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重点人口等资料由相关派出所负责移交,必要时由治安大队进行协调。
五、网监大队要做好警务综合信息平台相关数据的衔接,确保信息的完整、正确。
武进区公安局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