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公 安 局
武公局(2008)86号
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的管理,促进我区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区的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开展年度的验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验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由周立夫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朱曙光大队长任副组长,治安大队二中队和各派出所分管治安的所领导组成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验审工作。
二、验审对象及验审时间
全区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验审时间初定于200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审要求
年度旅馆、公章刻制、典当业验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30日):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所有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未能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验审,未通过验审的各所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多次处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1、规章制度上墙、“一店一档”齐全。住宿人员登记、从业人员登记、公安机关检查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台账。未按规定要求建立的一律不予验审。
2、所有旅馆必须单独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取消派出所集中传输模式,各旅馆单独传输旅客信息。未单独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一律不予验审。
3、二代身份证已逐渐推广使用,根据我局相关文件精神,20张以上床位旅馆必须安装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尚未安装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的,安装完毕后予以验审。20张以下床位旅馆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安装率必须达到80%以上。此项工作年终将列入派出所考核。
4、为进一步提高旅馆业的治安防范科技化水平,发挥监控在警示威慑犯罪、发现抓获犯罪中的优势作用,提高旅馆的自我防范能力,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及区局相关文件精神,20张以上床位旅馆未安装监控系统的,应当安装,其余旅馆派出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尽量动员其安装监控系统。20张以上床位未安装监控系统的旅馆,不予验审。各派出所辖区内旅馆监控系统安装率必须达到60%以上。此项工作年终也将列入派出所考核。
5、旅馆的硬件设施不符合消防、治安安全要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及发生行政、刑事案件未处理结束的或多次发生案件的旅馆一律不予验审。
6、此次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只进行验审工作,不换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期的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在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填写旅馆业、公章业换证申请表,由派出所审批(审批要求与验审相同)后,到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换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遗失的,由旅馆业主提供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常州日报整版报纸及旅馆业换证申请表,由派出所审批后到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补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阶段:验审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1、为方便人民群众,本次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的验审工作不采取集中统一验审,分别在东、南、西、中四个片统一进行验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由各派出所收齐合格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到指定地点验审)。
2、由各派出所对验审的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进行年度验审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在验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注明验审人员。验审时由旅馆、公章刻制业、典当业业主将特种行业许可证、验审申请表一起上交,验审不收费。
3、治安大队将对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对该辖区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进行全面检查、核验。
附: 1、旅馆业、雕刻业、典当业验审申请表。
2、旅馆业、雕刻业、典当业验审汇总表。
附1:武进区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验审换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性质
床位数
单位负责人
电 话
主 营
兼 营
证号
换证证号
何时受何种奖励
受何种处罚
是否安装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是否单独装信息系统
是否安装二
代证阅读器
是否安装
监控系统
申请验审或换证
验审人员意见
治安大队意见
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
附2: 派出所旅馆业验审汇总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法人
代表
经 营 地 址
经济
性质
房间数
联系电话
发证
时间
安装信息
系统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