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督〔2008〕10号
关于对全区新市民小学进行专项调研督导的通知
各新市民小学及有关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流动儿童少年学校(简称新市民小学)的办学情况,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市民小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08]84号)以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对全区新市民小学开展以“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课程开设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专项调研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的情况。 2、认真贯彻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落实健康第一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情况。 3、合理配置师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 4、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 5、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12月10日之前,各新市民小学进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12月中旬起对全区新市民小学组织进行现场专项调研督导。督导方案另行制定。 三、工作方法 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采取“规范与指导”相结合。督导工作组到达后,将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召开相关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察看,随堂听课。对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将组织力量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各新市民小学要对照本次专项督导的要求,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有关中心小学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新市民小学的监督和管理,支持和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新市民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1月18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流动儿童少年 专项督导 通知 录入:王乃鹏 校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