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初评合格文明单位进行复评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上级关于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有关规定及有关复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系统创建各级文明单位初评合格的学校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评方式: 市级以上(含市级)合格单位(名单见武教办[2008]34号)采取集中评议与个别抽查的方式。各有关学校在评议当天带纸质汇报材料、《武进区文明单位百分考核细则》(打好自评分)(盖学校印章)一式三份及创建工作汇报多媒体演示课件(PPT)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汇报和评议,汇报人必须是校级领导。各校要同时做好电子台账资料以备抽查。 区级、局级文明单位采取与平安校园年底检查结合进行。纸质汇报材料及《武进区文明单位百分考核细则》(打好自评分)(盖学校印章)一式二份于本月10日前交教育局。相关工作台账要尽可能实行电子化管理。 二、复评时间安排: 市级以上(含市级):11月7日上午8:30到横山桥高中报到并参加复评。时间一天。 区级、局级文明单位复评时间另发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