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复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文明办、武进区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复评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有关工作 初评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1)填写总评申报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3),于11月25日前报教育局,同时继续做好相关电子台账的完善工作,以便迎接市级抽查。各校将总结材料电子稿报一份到区文明办(电子邮箱:)。 二、区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 区级文明单位采取集中评议汇报的形式,安排见下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
地点
参 加 学 校
备 注
横山桥中心小学、南夏墅中心小学、郑陆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湖塘实验幼儿园、鸣凰中心幼儿园、星辰实验学校、湖塘实验中学、三河口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校、淹城初中、马杭初中
请用PPT课件形式汇报。时间一般为10分钟,最长不超过15分钟。汇报人要求校级领导。
前黄初级中学、漕桥初级中学、湟里高级中学、寨桥初级中学、夏溪小学、礼河实验学校、潘家初级中学、湟里中心小学、邹区中心小学、泰村实验学校
附件:1.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初评合格单位名单2.2007—2008年度武进区文明单位总评申报表3.2007—200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 总评登记表 4.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