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努力办“学生信任,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现对“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的时间安排在10月底至11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 二、活动的组织: 在各校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各校组织开展。 三、评议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是学校加强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必须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要克服评议活动年年搞,老一套的消极应付态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评议内容,为学校的管理工作积累感性资料。 2.客观评价,促进工作。“学生评教师”涉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因此,既要保护学生的民主权力,又要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学生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评议领导小组应客观分析,以恰当的方式向教师反馈评议信息,切不可以学生的意见建议作为批评教师的依据,要通过评议达到激励、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之目的。对“家长评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做好意见建议的答复解释工作,以充分体现学校对家长意见的重视和尊重,体现学校的诚意和态度。 3.认真总结,落实整改。活动结束后,各校要认真汇总,梳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将评议活动情况形成的总结分析材料于2008年11月25日前报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学生评教师评议表(仅供参考)附件2.家长评学校评议表(仅供参考)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