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育局常 州 市 武 进 区 体育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武教基〔2008〕100号
关于开展“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经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共青团武进区委研究,决定于2008年10月27日至2009年4月30日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的冬季长跑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手段。各校要予以充分重视,要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广泛参与,要结合团、队日设计开展与长跑活动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采写活动简报,大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二、各校要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各中小学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学生进行跑步运动,同时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 三、各校要认真制定好活动应急预案,在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中要注意学生安全,不得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一些不宜参加长跑活动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排查工作,动员他们用其他活动方式来替代长跑活动;同时,各校要教育学生做好自我保护工作,活动中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要立即停止活动,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教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将对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各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好10月27日(周一)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家庭、社会关注并支持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请各校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及启动仪式情况简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请不要用新浪邮箱发送)。
附件1:武进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方案附件2:武进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优秀学校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2008年10月22日
主题词:学生 体育 长跑 通知 录入:何伟明 校对:何伟明 网发学校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