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计〔2008〕131号
关于核拨2007年度行政嘉奖人员奖励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区人事局有关通知精神,经教育局研究,2007年度嘉奖人员奖励费标准为每人500元,由局和所在学校各半负担。现将局承担的50%奖励费核拨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学校及时发放给受表彰教师个人。
附:2007年度行政嘉奖人员奖励经费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0月29日
主题词:教师 嘉奖 经费 通知 录入:钱建华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