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2008〕20号
关于建立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考核机制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学校管理的现代化是区域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方面,狠抓《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的实施,是提升我区教育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程。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更好的教育秩序,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区教育局将建立考核导向机制,把贯彻实施《管理规范》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自本学年起,区教育局将在全区开展“学校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年”的基础上,开展管理规范提升年、巩固年活动,对各校实施《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评出20所武进区管理规范先进学校,对连续两年管理规范先进学校,将授予管理规范示范学校称号。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提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武进区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2:武进区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考核细则说明 3:武进区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8月20日
主题词:学校 管理规范 考核 意见 录入:郑国强 校对:郑国强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