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2008〕16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主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强区建设,圆满完成 “十一五”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升武进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学习,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10月14日
主题词: 主动发展 意见 通知 录 入:郑国源 校 对:郑国源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创新机制,丰富内涵,激发活力,办出特色,以校为本,以师生的发展为本,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武进教育的科学发展。更高起点,更高水平,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强区建设,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制定和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 1、精心制定规划 (1)制定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对象为教育局所属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民办学校自行决定。 (2)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时限为三年(2008年9月—2011年8月)。 (3)制订规划的程序: ①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全区教育“十一五”规划和区教育局“关于制定第二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②分析现状,找准定位。学校认真总结近几年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和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现状作客观分析,把握学校在整个地区的发展空间,明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起点,把握学校的发展水平。 ③明确目标,制订规划。在准确把握学校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学校新的发展目标,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规划。 ④规划论证。广泛征求师生、家长、社区成员、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利用集体智慧。 ⑤加强对薄弱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指导,确定学校最近发展区,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⑥征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⑦规划评审。评审分专家评审与行政评议两项。专家评审由学校邀请教育专家、名校长等进行评议;行政评议由局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组织。 ⑧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民办学校还需经董事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⑨教育局与规划评议通过学校共同签订新一轮学校主动发展协议。 2、组织实施规划 (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第一责任人。 (2)制定计划。根据规划内容,制定学年度实施计划。 (3)目标管理。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成为部门和教师一定时期的目标,与学校的总目标融为一体,形成目标体系。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工作有措施,项项有考核,保障目标的达成。 (4)项目管理。各校要对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形成一个个具体项目,然后进行创造性地设计,付诸实践,实现发展预期。 (5)调整规划。各校要根据政策、资源、规模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但修订规划必须严格程序,杜绝规划的随意性,保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6)明确职责。学校各部门要对照规划,明确职责,使每一部门、每位教师都主动参与到学校发展中来。 (7)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环境。 3、考核与激励 学校要做好规划的中期和总结性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表彰和奖励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团队和个人,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校发展。 三、建立促进学校发展机制 (一)成立武进区教育局“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及中层干部组成,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领导全区学校主动发展。各校建立“学校主动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 (二)建立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制定评价工具,为学校发展提供帮助和服务。根据普高、职教成教、初中、小学、幼教等学校不同类型,建立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小组,确立联系学校,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估。 (三)区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制定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教育局机关要确立为学校发展服务的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把学校主动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指标。 (五)成立武进区 “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主要由高校、科研机构的教育专家和知名校长担任,定期到学校指导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六)在武进教育信息网上增设“学校主动发展”栏目,由电教中心负责将学校主动发展的信息及时上网,供各校学习交流。 (七)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学校主动发展”高级研修班和专题培训班,增强校长的主动发展意识和能力,提升教育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指导水平。 (八)培植典型。加强对优质学校创建的管理,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创造性实施发展规划,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典型学校在政策、经费、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九)加强对薄弱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指导,并从人事、经济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学校完成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十)武进区教育局将设立 “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课题组,集中研究学校发展设计的理论与策略、学校制度的创新、学校评价体系和教育行政管理模式转化等问题。 (十一)开展主动发展规划的优秀项目设计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奖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建立“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考核奖励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价制度,构建学校、社会、督导、行政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研制各类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的指标结构和操作办法。通过学校自评、同行测评、现场评估、专家评审、领导审议等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规划实施的绩效,作为校长任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总结性评估中,对高质量制定和完成“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规划”的示范学校、优胜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学校主动发展中的理论研究成果推广工作,教育局给予适当资助,进一步调动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 四、具体安排 第二轮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7月~2008年9月):规划制定的准备和试点。制定实施“主动发展规划战略的实施意见”,试点学校制定规划。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2008年12月):规划研制和评审。主要工作是组织发动、校长培训、制定、评审规划。各校完成学校发展规划的研制工作,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规划交区教育局。 第三阶段(2009年1月~2011年3月):规划实施。制定学年度计划,并付诸实施,学校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1年4月~2011年8月):规划总结性评估。主要工作有学校完成自评报告,组织专家对各校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制定新一轮发展规划作准备。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