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基〔2008〕85号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7—2008学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的内容与标准: 各中小学要根据《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细则(修订)》(见附件1)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结合教育局部署的德育工作,全面检查、考核学校落实措施、完成情况以及德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考核评估的范围和办法: 1.本学年,我区的学校德育考核评估继续参照市德育先进学校考评办法,采用滚动管理模式,凡已评为市、区级德育先进学校荣誉的5年有效(注:2002——2003学年度被评为市、区级德育先进的学校已到期,需重新申报)。 2.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对照《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细则(修订)》,结合本校实际,进行申报考核。凡经区教育局德育考评获优秀级的学校,优秀称号当年度有效。 3.凡需新申报区级德育先进学校的,必须是德育优秀级学校;常州市德育先进学校在区德育先进学校中择优推荐。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级:学年度内师生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年度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当年度有流生的。 5.申报学校要成立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 政教(教导)主任和团队干部为主的学校考评小组,总结本校2007——2008学年度的德育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逐项自评打分。学校自评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 6.各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区教育局申报。教育局依据《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细则(修订)》(见附件1)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的得分情况及完成落实教育局部署的德育工作和实际效果,并征求各科室部门意见,评定考核结果。 7.各校将学年度德育工作总结材料、对照《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先进考核评估细则》(修订)(见附件1)进行自评填写的自评表及《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学年考核申报表》(见附件2)三份材料于 9月 3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326室。 三、考评结果 德育考评结果纳入学年度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对本次德育考评结果,教育局将发文予以公布。
附件1: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先进考核评估细则(修订)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学年考核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9月10日
主题词:学校 德育 考核 通知 录入:许小红 校对:包丽娜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