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物价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 价[2008]116号
转发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全市公办高中代办费预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有关学校: 现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全市公办高中代办费预收标准的通知》(常价费[2008]194号、常财综[2008]22号、常教计[2008]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和收费许可证的变更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物价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9月9日
主题词:高中 代办费 转发 通知 抄 送: 区政府办公室、物价局价格检查局 网发学校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