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武进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武组发[2008] 58 号)精神,现急需对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备案工作进行补充、调整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的对象 各校校级领导 二、登记备案内容及报送时间 各校要认真按要求收集信息,填写《信息登记表》,确保登记备案信息正确齐全,并将每位登记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在信息表后面,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稿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9月1日
附件:
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登记表
登记类别:首次采集□ 更新□ 撤销□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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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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