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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8-0010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08)26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8-09-03 发布日期: 2008-09-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2008年度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08】16号)、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教育工作实际,对全区各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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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教办(2008)26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08〕26号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检查考核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9月3日
 

主题词:平安校园   工作意见   安全   通知                   
抄报:常州市教育局,武进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办   
录入:张龙   校对:张龙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2008年度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08】16号)、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对全区各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中小学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武进区综治委关于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保卫的工作机制,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把全区每一所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全区广大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窗口”作用,努力营造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通过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稳定的校园治安环境;通过认真排查整治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消防、饮食、周边治安环境隐患,强化管理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实现全区师生的安全感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明显增强;预防灾害事故和防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安全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使全系统成为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安全保障严密,校园环境优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最高的全区最平安和谐的系统之一。具体目标如下:
  1.安全责任落实:明确学校校长(园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分解工作,落实责任。制定分工明确、职责到人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师生预案知晓率达到100%。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系列,作为师德评定的重要内容。认真实施中小学校方责任强制保险。
  2.安全保卫组织健全:设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专兼职安保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3.防范措施落实:门卫、值班、巡逻、治安防范、安全检查等制度全面落实,有寄宿生的学校(园)坚持领导夜间带班制度,防范资金有保障。
  4.技防设施完备:校园重点要害部位防盗报警设备安装率达100%,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安装与“110”联网的报警系统,三星级以上学校、有寄宿生学校、全日制幼儿园及职业类学校、省示范幼儿园视频监视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5.安全管理规范:安全防范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台账齐全。
  6.安全法制教育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新学期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组织全体师生收看好《开学第一课》电视节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普遍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和反邪教、反毒品、反传销等警示教育,做到师资、内容、课时三落实,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
  7.治安秩序良好: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可防性案件,不发生恶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年教职工和学生违法犯罪率低于0.05%。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年”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机构,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认识。各校(园)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当成一项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来抓,要把大力治理严重影响师生安全的问题、影响育人和校园和谐的不文明方面作为工作的重点,并按照省、市的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地本校的平安校园建设实施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校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进一步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和要求,通过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校园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有关检查,每次检查情况都要有记录,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回访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有关制度。各校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要求,做到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期中有检查、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述职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预警制等制度。学校请于12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4.严格防范,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各校要重点加强对门卫、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工地、空房、地下室以及其他重要教育、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想方设法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使用保安管理门卫及内部巡视。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维护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强化“校园110”等警校协作机制。结合今年以来校舍普查、校车检测、锅炉检测、消防检查、防雷检查、食品卫生督查等大型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实施整改。各中心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所属村校及本地新市民学校的安全管理。
  5.切实加大考核力度。年底前后,区教育局将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一)的要求,对各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有下列一票否决情况的将认定为不合格。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取消学校在区教育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评优评先资格。
  (1)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超过上年或数量较多的;
  (2)校内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数超过上年的或数量较多;
  (3)发生影响较大的到区以上党委政府集体上访等群众性事件;
  (4)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5)学校领导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的;
  (6)学校技防设施不到位;
  (7)学校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
  (8)学校未制定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的。
  同时各校必须参加区综治委组织开展的“社会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活动(由各镇综治办组织实施,请各校直接与当地综治办联系)。
  6.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教育局将对学校(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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