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人〔2008〕21号
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八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08]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补充) 1.原则上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申报参评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市教学能手)申报参评常州市骨干教师。 2.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均不参加本批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本次评选办法和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学科带头人94名,骨干教师143名),经研究,依据各校教师数按市局分配名额的1:1.8比例下达推荐名额至各校(见附件一)。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校要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全体教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鼓励教师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二)学校考核推荐、公示。 各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兼职纪检干部、中层和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应对照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并填写《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等相关表册。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下达的名额,票决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对象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拟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并同时公布教育局举报电话:组织人事科:86310376,86310892;监察室:86318253。 (三) 向区教育局推荐。 各学校经公示后确定的推荐对象,按常教人〔2008〕22号文件的要求,先报名单,后报评选材料。 (四)区教育局审核、并向市教育局推荐。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1、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汇总名册(一份)(附U盘); 2、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呈报表(一式二份); 3、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评选材料每人一袋(按材料目录制作、装订); 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和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另行简装上报,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提供,测评所任的一个班级即可)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测评和汇总。 评选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原始记录都要由所在单位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领导签名章。 五、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9月8—9日: (8日:原前黄、横林、郑陆片;9日:原湖塘、卜弋、湟里片) ﹙1﹚各校将《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汇总名册》纸质一份及U盘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汇总;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的原始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需购买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参考书的教师,可以校为单位携带订单同时缴费领书; ﹙4﹚以校为单位每位推荐候选人缴纳教育教学培训考试费200元。此项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2.10月20日前,常州市组织全体申报候选人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和考试。 3.10月底至11月,常州市组织申报候选人中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如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数超过市局分配的“上课”考核人数,则按理论考试的成绩来确定“上课”考核的对象。名单另行公布。 4.11月28日—12月4日,各校可派员携带介绍信到教育局档案室复印候选人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电话:86310607)。 5.12月5日(星期五),各校将正式候选人(指教育理论考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另行公布)的评选材料报区教师进修学校。 六、奖励办法 常州市第八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年须履行相应职责,连续考核三年,经考核合格后,每人每年分别享受900元和1400元教科研津贴奖励,奖励费由市、区教育局承担。民办学校可自行确定奖励办法,奖励经费由本校自行解决。 各校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1:常教人(2008)22号文件附件2:第八批附件附件3:候选人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8月22日
主题词:教师 骨干 带头人 评选 通知 录入:钱建华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