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2008〕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教辅用书采购工作的规定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8〕6号),自2008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各中小学学生仍需使用一定数量教辅用书。 为加强教辅用书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教辅用书采购工作,做好优质服务工作,除继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基函〔2007〕53号、苏教研普〔2007〕44号)要求外,特提出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选择订购教辅用书是学生及家长的个人行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强行要求学生选择使用教辅用书,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推销教辅用书;任何学校、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者组织统一购买教辅用书,更不能指定教辅用书作为考试内容。 二、针对目前学生及家长因确需某些教辅用书而自发形成的集体购买行为,为切实解决买书难等实际问题,学校应积极配合新华书店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为保证教辅用书质量,净化学生用书环境,防止盗版和非法出版物进入学校,防止教辅用书过滥和某些人牟取暴利的现象出现,应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基教科对必要的主要学科的教辅用书进行严格审查,据此由新华书店向家长提出推荐目录。 2.为保证教辅用书的供应,切实解决家长和学生购买教辅用书的困难,新华书店要及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书面通知家长,家长和学生在推荐目录中自愿选择并委托学校统一汇总,报新华书店(起始年级入学后及时组织订购,其他年级在学期结束前订购下学期的)。每学期初由新华书店统一发行,送书到校。书费由新华书店指定专人根据各学生订用情况单独结算,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准在推荐目录之外为学生集体购买教辅用书,严禁在订购发行过程中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8年8月19日
主题词:规范 教辅用书 采购 规定 抄 送:武进新华书店 录入:牟汉平 校对:牟汉平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