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梅雨期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近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传真电报《关于认真做好梅雨期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入汛以来,我国西南东部、华南、江南、浙闽沿海先后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过程。持续不断的强降雨,使长江、珠江、西江、闽江等流域部分干流和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部分人员伤亡。我区入梅以后,近阶段阴有阵雨或雷雨,雨量可达中到大,局部暴雨。19——20日还可能出现较大的降水过程。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和安全工作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指挥,认真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2、各校要切实履行专人值班制度,特别是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加强宿舍区域的巡查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3、现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度汛措施,及时排放雨水、污水,消除防汛隐患。 4、各校要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校舍、食堂、围墙、校门、厕所等设施专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校内的各类悬挂物一定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拆除或进行加固,切实做好防范大到暴雨天气的准备工作。 5、各校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必须使用经过检测审核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并对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行车限速、限线、限时,严禁超载,如有超载现象,一定要增加班次,学校可适当调整上学和放学时间,配合接送车辆安全运行。 6、各校要及时建立防汛排涝工作应急预案,并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7、本通知精神请各镇中心小学务必转达本镇内新市民学校和幼儿园。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