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办〔2008〕17号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江苏是雷电灾害多发区。近年来,我省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频发。仅2007年,全省上报雷击灾害多达800余起,造成人员伤亡45起,死亡46人,伤33人。防御雷电灾害已经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夏季雷击灾害多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防雷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气象局、省教育厅、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气发【2008】5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校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防雷教育 各校要将防雷知识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同时要鼓励师生向其家人及周边公众宣传防雷科普知识,扩大知识普及面。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将雷电灾害事故作为重要方面,认真制定处置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做好防雷设备的安装、检测工作 各校要结合近期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普遍开展一次防雷工作大检查。要主动邀请气象部门对下述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一次排查和检测。排查好检测的重点包括:四层以上(含四层)校舍、水塔、金属旗杆以及安装在屋顶的铁皮水箱、太阳能热水器、卫星接收器等设施是否按照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要求,设置避雷带和接地引下线;学校总配电箱及楼房配电箱是否设置一级防雷电源保护器;计算机室、语音室、电教室、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广播室等配电引入处是否设置防雷电源保护器;防雷装置是否实行了年检、报检制度;易引雷设施(如校园内通讯铁塔、高大树木)是否设立警示标志;是否对师生开展了防雷避险知识教育;校园内是否存在其它防雷隐患。对在排查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以防不测。各校防雷设施及检测情况调查表请于6月10日前交教育局办公室。 四、严格落实防雷工作责任 各校要将防雷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安装防雷设施,对已建防雷设施要做好日常维护和年检申报。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配齐配足各类装置。防雷装置的年检费用要作为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证雷电防护设施的有效、安全。同时要对各类防雷设施装置经常检查、巡视,并做好台账记录。要严格遵守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雷电自然灾害,要及时向教育局及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于瞒报、迟报、漏报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中小学生防雷常识附件二:学校防雷设施及检测情况调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5月23日
主题词:安全 防雷 通知 录入:张龙 校对:张龙 网发学校 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