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办〔2008〕16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强和气象部门的合作,及时发布预警; 2.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特别是“平安校园”检查中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防止校舍因恶劣天气发生险情; 3.完善学校防雷设施,没有防雷装置的学校要及时安装到位,检测不过关的要限期整改; 4.各校要做好有关预案,在师生中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5.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要严禁超载、超速; 6.各中心小学要加强对本镇新市民小学的管理与检查,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做好有关指导工作; 7.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电话:86310282。 以上要求,望各校遵照执行。
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的通知附件2: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5月23日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预警 通知 录入:邵瑜 校对:奚志刚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