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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4-00020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计〔2004〕28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4-05-16 发布日期: 2008-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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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通知
武教计〔2004〕28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计(2004)28号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落实课程改革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实验室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全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要求全区普通初中、实验学校、中心小学、独立建制小学在今、明两年内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工作,为此,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普通初中、实验学校、中心小学、独立建制小学必须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详见附件一)、“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见附件二)要求,确定建设“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具体计划,并填写建设“省级标准化教育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三),于5月31日前报教育局计财科和电教中心各一份。
  2、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实验教学在新课程改革及学生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标准化实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到位。
  3、2004年6月份,教育局有关科室将组织对各类学校建设“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具体计划进行评估,确定今年首批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名单,今年年底,由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及“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试行)”进行验收。
  4、对按照要求创建省级标准化实验室的学校,教育局将在年底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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