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04)75号
关于规范教育系统有关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工作程序,加强教育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教育系统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知如下: 一、规范办文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各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办理公文,特别是上报的“请示”应当一事一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得多头请示,如果需要同时抄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请示必须一式四份,由局办公室统一接收办理,不得直接呈送领导个人。在公文办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公文流转程序,凡不符合行文规则以及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不准确、不规范的,应迅速通知呈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或说明理由退回呈报单位。 严格实行逐级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在局党委、行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既要各司其职、敢于负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几个部门的工作问题,由局办公室牵头做好协调工作,经过协调不能解决的,提请分管副局长、局长协调;凡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不得无故拖延,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学校请示问题,凡属于有关主管科室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应直接向有关主管科室提出,下级学校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请示。 二、坚持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维护学校的稳定。本通知所称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严重影响学校稳定、社会稳定,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事件,以及关系师生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十一类: (一)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较严重,引起家长不满的。 (二)学生意外死亡或受伤害的。 (三)家长、教师集体上访的。 (四)学校出现传染病的。 (五)学校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影响较大的。 (六)学生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七)学校发生火灾的。 (八)学生无故出走的。 (九)学校发生失窃案件的。 (十)干扰、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程序的其他事件。 (十一)有损教育、学校声誉、形象的其他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是:学校(科室)获悉信息的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迅速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由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必须报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部门。各校必须严格遵循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压报或漏报,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特别情况,可越级上报但须抄报越过的上级机关。重大突发事件的上报信息必须坚持统一上报,一般应避免多头报送,且上报信息要做到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并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事实不清的要认真核实后再报。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局各科室上报区政府及其以上单位的突发事件情况,必须经局有关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 三、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领导督查与督查机构督查相结合,把督查工作贯穿于落实工作的全过程。要认真落实分管责任制,对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廉政建设等落到实处。凡局部署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各校(科室)要实行立项督查,承办单位和人员一般应限期报告办理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局办公室,说明有关情况,逾期不汇报情况,将视情况催办或通报批评。督查工作要全面客观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注重督查质量,防止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督查结果要以形式简明的书面材料,经学校(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对重大事项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 四、加强各级值班工作,确保上下之间联络通畅。各中心小学以上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工作要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切实履行值班工作的各项职责,及时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协助迅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配备必需的通信、交通设备,并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要建立值班工作责任制,规范值班记录、接听电话、应急处理、立卷归档等程序;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每一项工作,耐心细致、文明应答,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完善各项会议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在正常情况下,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召开校长会议,必须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各校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对象与会,凡与会学校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应由本人向局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后指派分管校长到会,不得擅自指定其他人员替代。 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数量。局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控制会议规格,压缩会议时间,保证会议质量。 要严格控制庆典、表彰等活动。学校举办庆典、表彰等活动,必须报局审批,如需邀请局领导参加,须提前一周将会议、活动名称、议程、组织筹备、时间、地点、对象等情况报局办公室。要尽量减少局领导不必要的应酬负担。除外事、统战和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工作需要,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少数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如重大节日、重大纪念日)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礼仪性的会见、参观、开幕式、剪彩以及校庆、各种学术团体、社会团体的成立或庆典等活动。未经教育局同意,学校不得擅自邀请上级领导参加学校的会议、活动。学校如需邀请区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一般应提前两周报局办公室。邀请局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一般应提前一周报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学校召开会议或举行活动的准备工作由学校负责,必要时局办公室予以配合。学校不得把邀请区领导、局领导同志出席、参加活动的邀请书或请柬直接寄(发)给领导个人,一般不用电话直接通知领导个人。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