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计(2003)18号
关于建设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着力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使青少年从小树立科学观念、具备一定的信息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常州市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常教信(2002)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常教督(20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各类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进度。 按照今年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工作目标任务,到年底,我区所有中学、中心小学和部分实行独立管理的学校都要全面完成计算机标准机房(需新建、扩建计算机标准机房学校名单见附件一)和校园网建设任务,其他学校也要能通过不同形式上网,以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武进区教育信息化发展“十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教育局成立专家小组对学校建设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实施全过程管理。 由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小组,统一负责全区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的项目审批、方案论证,参与招标采购、工程验收等工作,对校园网和标准机房的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三、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的主要程序。 校园网和标准机房建设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方案论证、招标、施工、交接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具体为: 1、立项:学校提出校园网和标准机房建设或升级改造的可行性报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和电教中心审批。 2、方案设计:由教育局电教中心会同学校征集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设计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常州市教育局和我区教育局提出的统一要求及相关标准。 3、方案论证:方案设计完成后,由教育局电教中心上报至区教育校园网和机房建设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 4、招标:由教育局电教中心会同学校、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学校不得自行采购。 5、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安排省市认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承包商施工。学校应委派专人(或由教育局电教中心委派),聘请技术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理。 6、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专家小组进行验收。 7、人员培训:由教育局电教中心负责对各学校骨干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与指导。 四、多渠道筹措经费,切实提高建设效益。 各学校要把教育信息化工程列入学校总体规划,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设备的添置、更新和维护,并要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要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经济、实用、高效相统一的原则,要以够用、适用为前提,选择性能价格比较好的产品,合理配置。要用好现有设施,努力实现资源融通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学校校园网和标准计算机机房配置及资金测算详见附件二)。从2003年起,对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新建、扩建的校园网和新建成的标准计算机机房,教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