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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贯彻执行市综治办等三部门〈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警务室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6-00018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综办〔2006〕1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6-08-28 发布日期: 2008-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学校警务室的工作性质、标志、工作制度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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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市综治办等三部门〈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警务室的通知〉的通知
武综办〔2006〕19号
 

武 进 区 综 治 办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武 进 区 公 安 局

武综办[2006]19号

关于贯彻执行市综治办等三部门《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警务室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综治委,各派出所,各学校:
  现将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园警务室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本区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警务室的组建工作由各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公安局经文保大队和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附设立校园警务室学校名单)。
  二、校园警务室办公场所原则上设在学校门卫,警务室文书档案资料由公安派出所保管。
  三、校园警务室标识牌、公示牌、警民联系箱、台账格式由区公安局统一制作后,通知各公安派出所到局经文保大队领回后悬挂和使用。
  四、治安值班表由学校拟订和组织实施。
  五、校园警务室的建设工作应当于10月底以前完成。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  治安   通知
报:市综治办、创建办
武进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2006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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