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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5-00008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05〕57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5-12-22 发布日期: 2008-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火灾、盗窃、食物中毒、突发传染性疾病、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等的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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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武教办〔2005〕57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05]57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积极开展专项演练,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附件:《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5年12月22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预案  通知


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区各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我区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报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各校所在镇乡派出所。
  (2)报武进区教育局(电话:6310374、6310282),各校所在镇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教育局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 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在向学校、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 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3) 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镇乡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倥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向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3)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5)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交巡警支队、110、120、值日老师
  2.处理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报告地点要具体,事故情形要具体。
  (3)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5)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3.注意事项
  (1)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2)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3)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4)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3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技术勘查。
  (5)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6)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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