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监(2004)12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五评”活动的意见
各教育视导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开展“勤廉之风万人评”活动,促进教育行风建设,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区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五评”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教育行风建设为目标,以“教育必须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细化过程,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力争使行风建设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五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单虎林,副组长:钱建忠,组员:郑国源、方学才、钱文玉、牟汉平、奚志刚。“五评”活动具体由监察室牵头,各相关职能科室各负其责。 三、实施方案 (一)教师评校长活动 1.组织领导:武进区教育工会 各校工会成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小组,评议小组由工会、教代会代表组成。 2.评议对象:学校正、副校长和党支部正、副书记 3.评议时间: 每年4月至5月底 4.民主评议内容:学校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5.民主评议方法和程序: 各校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有组织、 有领导、有准备地进行。一般步骤如下: (1)准备。学校党、政、工召开联席会议,成立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长(书记)工作小组,并制订评议方案。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名单和评议方案于民主评议前一周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 学校党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人人明白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做法。各校教育工会具体负责测评的组织工作。被评议对象要按照民主评议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书面述职报告(用第一人称写,全面总结一年中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总结要一分为二,既要写主要成绩,也必须指出存在问题,不能用学校工作总结代替)。 (2)述职。在民主测评时,学校领导必须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述职,并把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内公布(包括学校领导“五个一”执行情况)。 (3)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为全体教职工(中心小学所辖村校的校长和教代会代表参加中心校的测评和评议)。各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省示范初中及省以上实验学校由教育局组织测评,其余学校由各片视导组组织测评(测评后不需汇总,当场将测评表密封后交区教育工会汇总)。 (4)民主评议。参加人员为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要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状况和个体状况进行评议。 (5)反馈。 民主测评表由区教育工会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的同志汇总,汇总后将结果反馈给本人。民主评议材料由学校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负责汇总,并填写好“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在民主评议结束后一周内交区教育工会,评议结果由学校工会主席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6)整改。评议结果反馈后,学校领导干部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6.评议结果的使用: 评议结果作为教育局聘任校长的依据。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加称职率低于75%或不称职率高于10%的进行诫勉谈话;优秀加称职率低于60%或不称职率达30%以上,经查实确因本人原因的按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二)学生评教师活动 1.组织领导:教育局人事科 学校成立学生评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组成,负责本校评议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2.评议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对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年级的任教教师,不进行学生评议。 3.评议时间:每年5月份 4.评议内容: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能力水平等。 5.评议方法和程序: (1)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由学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评议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议过程实施当事人回避制度,被评议教师不得接触本人测评表。 (2)评议统一使用教育局制作的《学生评议教师测评表》,测评表由各校根据样表翻印。 (3)任课超过一个班级的教师,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4)评议工作结束后,学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评议工作的总结、汇总工作。《学生评教师测评表》由学校保存备查。《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学生评教师结果汇总表》与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一起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6.评议结果的使用 学生评教师的结果要和年度考核挂钩。学生评议“好”和“较好”得票率低于75%,经查确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学生评议“好”和“较好”得票率低于40%或“较差”得票率高于30%,经查确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连续两年“好”和“较好”得票率低于40%或“较差”得票率高于30%的教师,建议学校作待岗处理。学生评教师的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作为教师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家长评学校 1.组织领导:教育局监察室 2.评议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独立建制学校) 3.评议时间:每年9月下旬 4.评议内容:学校的教育教学风气、师德师风、教师的敬业精神、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等。 5.评议方法和程序: (1)评议活动由各校按学生数的20%确定评议人数。随机抽取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 (2)评议统一采用武进区教育局印制的《家长评学校测评表》。 (3)测评表由各校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分发给学生,学生带回家交给家长填好后,第二天早上由该学生带回学校直接投放在学校的收件箱中。 (4)各校兼职纪检监察员将测评表收齐并封装后交各教育视导组。 (5)各教育视导组要及时做好评议工作的总结、汇总,填写《“家长评学校”测评情况汇总》一并交教育局监察室。 6.评议结果的使用: 评议中“好”和“较好”的得票率低于60%或“较差”的得票率高于20%的学校不得评为武进区级及以上的各类先进,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社会评教育 1.组织领导:教育局监察室 2.评议对象:教育局机关、学校、教师等 3.评议人员: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地方各界知名人士 4.评议时间:每年10月 5.评议内容:师德师风、学校风气和教育教学秩序、招生、收费工作等。 6.评议方法和程序: (1)由各镇所在地中学牵头,召集本镇的市、区、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知名人士等,开展座谈活动,各校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后,开展评议活动。 (2)各镇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收齐评议表。 (3)区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特约行风监督员会议,收集“社会评教育评议表”,并听取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4)教育局监察室向区各部委办局发放“社会评教育评议表”,并对反馈意见分类整理。 7.评议结果的使用:评议情况由教育局整理并反馈给学校和教育局各有关科室。 (五)校长评机关 1.组织领导:教育局纪委 2.评议对象:教育局各科室、各教育视导组正副组长。 3.参评人员:全区独立建制学校的正副校长、书记,教育局各科室正、副科长(主任) 4.评议时间:每年10月 5.评议内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 6.评议方法和程序: (1)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参评人员均应填写《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科室勤政廉政测评表》。 (2)《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视导组勤政廉政考核测评表》由教育局各科室正、副科长(主任)、各相关的片校长(书记)填写。 (3)各校收齐两种测评表后交教育局纪委,由局纪委负责汇总测评情况。《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科室勤政廉政测评表》统计各科室的平均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基层评议占60%,教育局各科室评议占10%,教育局领导评议占30%。《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视导组勤政廉政考核测评表》统计各视导组的平均满意率和平均不满意率,基层评议占60%,教育局科室评议占10%,教育局领导评议占30%。 7.评议结果的使用: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年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评议工作要求 (1)五评活动是教育局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教育局各科室、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要本着对教育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五评活动的意义,加强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认真对待,积极实施,确保五评活动的顺利开展。 (2)评议工作要严肃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操作规范,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议结果的真实性;评议中被评对象实施回避制度,除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接触测评表和汇总表;对在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得随意扩散,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调查核实建议。 (3)评议意见反馈后,各科室、各校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根据教育局的反馈意见,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4)评议活动结束后,各有关科室、视导组、学校要及时做好评议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汇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对活动的认识、活动需改进的方面、活动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先进事例等。评议活动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将评议统计情况、评议工作总结交教育局纪委。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4年3月2日
抄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常州市教育局、 区纪委、区廉政办公室 抄送:区教育局各行风特约监督员,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