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直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各基层直属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区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工作检查的通知》(武组发[2008]5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7月上旬开始,对2007年下半年以来各单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及党员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07年下半年以来各单位发展党员数量、质量和结构情况。重点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情况和执行党员发展计划情况。 2、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情况。重点检查交纳党费基数的计算,对《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及党费及时、足额收缴情况。 3.党员信息数据库管理维护情况。重点检查党员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信息库中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的正确情况。 二、检查时间 7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三、检查方法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6月底前,各单位组织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教育局党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抽查。主要采取听、问、查等方法,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资料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自查及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将自查汇报于7月5日前报教育局党委 (邮箱) 。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委员会 2008 年6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