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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050/2008-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嘉政发〔2008〕1号 发布机构: 嘉泽镇  
产生日期: 2008-01-03 发布日期: 2008-0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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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嘉政发〔2008〕1号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发[2007]36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从2008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现就这一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环境优先方针,全面整治村庄环境,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状况,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村级公共服务平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和谐村庄。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镇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改观,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变化。
二、行动内容和目标
(一)2008年全面完成50家企业及单门独院事业单位、集镇绿化任务及创建20家生态园林式单位;(名单附后)
(二)2008年各行政村全面完成“三清一绿”工程;
(三)2008年—2010年三年内全面完成各行政村“五化三有”工程:具体分解如下表:
年限 完  成  村  名  单
2008 上埠村、甘荡村、丰杨村、夏庄村、朝东村、章庄村、窑港村
捕捞村、观庄村、士桥村、满墩村
2009 观后村、成章村、章簖村、夏溪村、嘉泽村、周庄村、西城村
晨山村、闵墅村、金鸡村
2010 厚余村、宋庄村、龚家村、南庄村、三星村、塘门村、江头村
千峰村、跃进村
(四)积极创建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2008年-2010年3年内至少完成3个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面达到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标准。
三、行动要求
1、企事业单位、集镇绿化及创建生态园林式乡镇的基本任务:
2008年4月底前完成创建绿化达标单位50个以上,企业所有单门独院设置的事业单位和创建生态园林式单位20家,以及集镇的绿化工作。集镇绿化必须有一条主干道达标,长度不低于2000米,道路两侧绿化必须达到20米。
具体要求:
(1)建制镇镇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在6平方米以上。
(2)编制完成镇区绿化专项规划,集镇规划区内建有面积10亩以上的成片绿地公园3个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35%以上,原有居住区绿地率在30%以上,单位平均绿地率在30%以上。
(3)生态式园林乡镇镇区绿化覆盖率在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在11平方米以上。
2、“三清一绿”的基本任务:
清垃圾:建立“组保洁、村(居)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村内住宅四周、道路两侧、河塘水面、沟渠岸边无暴露垃圾、水面无漂浮物。
清粪污:集中居住点及自然村消灭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85%以上;居住区内无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直排现象。
清河塘:组织村庄河塘清淤工程,完成农村新五件实事方案关于河塘清淤的序时进度,村内河塘水质明显改善。
村庄绿化:组织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积极推行庭院绿化,确保2008年所有行政村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
2、“五化三有”的达标标准:
开展以“五化三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必须编制整治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道路硬化: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主干道与公路连通、硬化,居住区内道路贯通、硬化,有条件的在主要路段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
卫生洁化: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达国家卫生标准;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村内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农户逐步使用清洁能源;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率达100%;积极推广使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水处理排放;工业污染达标排放。
河塘净化:河塘无淤积、无飘污物,河坡整齐无垃圾,水质满足功能要求。
村庄绿化:村庄周围、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庭院隙地、沟渠堤坡、河畔塘边等宜绿地域的绿化率达95%以上,户均拥有乔木10株以上,居住集中区有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传统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
环境美化:村庄建筑有序、道路整洁、河塘清洁、绿化美观,无乱搭乱建、无残墙断壁、无乱拉乱接、无杂草丛生,因地制宜体现村庄特色、风格。
“三有”:一是有垃圾清运、污水治理、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运行正常;二是有开展村级事务、适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文体活动需要的公共服务中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要求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有乡村文化,因村制宜体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底蕴。
3、市级小康家园示范村的典型条件:
在高水平实现“三清一绿”、“五化三有”的基础上,呈现经济繁荣、村美民富、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景象。村庄建设严格执行规划;村内建筑整洁有序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配套;电力、通讯线路整齐规范;垃圾、污水、河塘、绿化等环保长效管理成效显著;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服务项目基本齐全。整个村庄能较好体现特色、风格和文化。
四、工作部署
1、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村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整治村庄环境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美好家园的共同愿景,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开展行动的责任性,在全镇农村形成人人参与整治村庄环境、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2、制订计划,全面部署。各村按照序时进度,根据所辖村庄的实际情况,制订行动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推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展开。
3、精心组织,全面行动。各村要根据各自的行动计划和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力争早见效、大见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各村要有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人员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对行动快速、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行动不力、推进迟缓的,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督促,搞好业务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健康快速推进。同时各村应建立进度报告制度,按时上报行动进展情况。
4、明确政策,多方筹资。“三清一绿、五化三有”任务重、投入大,因此,各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绿富农,广泛发动群众,实行全民动手,把绿起来和富起来、美起来相结合,引导农民成为村庄建设的主力军。对2008年集镇绿化达标的乡镇,市将给予20万元的补贴,对取得市镇园林式乡镇特色的乡镇,区政府将另外奖励20万元。2008年区将组织“三清一绿”达标验收,各村在达到绿化覆盖率的同时,主干道长度在1000米以上,两侧绿化不少于10米,或新增场所绿化30亩以上,可享受3万元的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增成片的林木、林果,区财政也将给予每亩200元的奖励。2008—2010年每年定期组织“五化三有”达标验收,向市推荐小康家园示范村评选。对通过区“五化三有”验收的村,区财政给予“以奖代补”30万元,镇给予“以奖代补”12万元(长效管护及其它考核奖励按2007年下发文件执行);通过市达标验收的村,市给予“以奖代补”20万元;对评出的小康家园示范村,市给予授牌、表彰和50万元的“以奖代补”。
五、保障措施
1、多元投入。在增加村组集体投入、发动农民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村企结对,鼓励工商企业回报农民、造福乡邻,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项行动。同时,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机制,努力拓宽专项行动的投入渠道。
2、强化责任。把整治村庄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作为各村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村干部目标考核,使之与村干部的年度工作业绩挂钩,增强责任,激发动力。
3、加强领导。镇成立“五化三有”工程领导小组,由郑亚任组长,缪金方、吕所明任副组长,组员有:张小英、张英、吴国洪、王伯成、熊留方、刘剑峰、何和平、沈建平、戴锁方、陈利华、庄旭东、吴建清、高杏琴、杨文伟、顾毓、王玉兴。
4、通力协作。镇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分工负责,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抓好专项行动的实施。镇经管站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建管所负责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和整治建设的业务指导;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和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农林站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和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及村庄绿化工程实施;水利站负责指导村庄河塘整治;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改厕、改水和卫生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并推行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交通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扶持资金的筹集和监管;供电公司和电信局负责村庄电力、通信架线整齐规范;国土、宣传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嘉泽镇人民政府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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