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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8-00129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8〕13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8-12-05 发布日期: 200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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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8〕135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135号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保证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平稳运行,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足额支付,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各参保单位和缴费职工应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养老保险缴费总比例仍保持29%不变,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5%,个人缴费比例为4%。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养老保险  调整  通知
抄送
: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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