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94号
关于印发武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武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人口大量集聚,城市框架已基本形成,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也亟需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向纵深发展,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我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一、设置范围 本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以武中分区规划为指导,在武进中心城区(东至宋剑湖,南至武南路与沿江高速,西至龙江路,北至新京杭大运河,面积约114平方公里)范围内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同时将东至夏城路,西至淹城路,南至武南路,北至区界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近期建设的重点。 二、设置原则 1.服务人口: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2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6〕144号)》等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主要考虑居民的认同感及生活习惯,依托现有行政村卫生室整合建设,并适度考虑新建、迁建,服务人口1-2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依托现有城区镇卫生院建设,服务人口5-10万人。 2.服务范围:近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主要以现有行政村为单位,并考虑与城区社区设置相协调,其中“村卫生室”作为近期向远期的过渡;远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主要以主干道及河道进行划分。 3.设置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 4.命名规则: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按省规定统一命名。 三、设置数量 至2010年,在武进城区范围内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门诊)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9个;至2020年,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4个;在东至夏城路,西至淹城路,南至武南路、北至区界的近期重点建设范围内,至2010年共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卫生室)31个。 附件: 1.武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近期规划(2007-2010) 2.武进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远期规划(2010-2020) 3.重点建设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情况(至2010年) 4.附图
主题词:卫生 机构 规划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