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85号
关于分解落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常政发〔2008〕8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国家级生态区创建步伐,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全区环境面貌,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行动是由市委、市政府发起,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的重大行动,是推动生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证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实施了目标保证金制度、常委分工挂钩负责制、环保问责制、“河长制”和项目负责制,并对各项整治任务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将实行“区域限批”。因此,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确保全面完成“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净化空气”等“三大战役”中的各项整治任务,并以这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区生态创建步伐。 二、明确整治任务 1.太湖治水: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治理、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水质自动站建设、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和推进科技治污等10大措施,改善我区太湖流域相关考核断面水质,确保武进港戴溪桥断面和京杭运河五牧断面水质达标,力争太滆运河黄埝桥断面、武宜运河闸口断面、漕桥河百港断面水质达标。 2.城区清水:通过强化控源、强化截污和强化活水等措施,使我区潢河段达到“清水标准”,及水体消除臭味,水质感观与源水水质相近,表面基本无漂浮物,全年达标天数达95%以上。 3.净化空气:通过实施“一厂一策”的分类整治,完成新闸地区新亚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气治理工作,督促新亚化工、新菱化工制定搬迁或转产计划;完成横林地区中天钢铁烟粉尘收集工程优化改造、星宇钢铁除尘器改造和推进大众钢铁的搬迁工作。 三、明确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全社会系统工程,“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环保“三大战役”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有关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详见附件),结合生态区创建的任务分解和“128”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要求,层层细化分解,将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如期完成。 2.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区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定期对区每项治理工程进展进行督查。各项整治工程的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要将整治进度上报区督查组,区督查组每月对各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于每月10日前将汇总报告提交区政府。对整治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环保责任,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的企业主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方案 通知 抄 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