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一表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7-00093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7)12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7-12-26 发布日期: 2008-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实行企业登记“一表制”的实施范围、操作流程、相关要求

相关阅读:

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一表制”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7)127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127号

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一表制”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和服务群众,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登记“一表制”的审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表制”主要涉及6个部门的6个行政审批事项,即区工商局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区公安局的印章刻制审批,区质监局的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区国税局、地税局的联合税务登记。
  二、操作流程
  “一表制”审批按照“一表登记、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的工作流程操作,整个审批流程通过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进行。
  1.一表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后,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向申请人发放《企业设立一表制登记表式》,申请人完整准确地填写统一表格。
  2.信息共享。“一表制”系统在工商窗口打印企业营业执照时获取部分信息,综合窗口人员再根据统一表格补充录入其他信息。录入的信息经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并打印各部门申请登记表格,同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络发送到各相关部门窗口,实现信息共享。
  3.联合审批。各相关部门获取信息后,及时审核登记表格,同时启动审批(登记)程序,将“一表制”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导入各自的业务系统。申请人按规定程序,携带各部门所需提交的各类文件及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至相应窗口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实施“一表制”后,各相关部门如有业务变更(包括审批流程、申报材料、表格式样等)请及时与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及时更改系统信息,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2.行政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审批流程和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确保“一表制”这一创新服务方式的顺畅流转。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企业  登记  制度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