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4]47号
转发区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区文化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网吧经营行为,我区将深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网吧市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关爱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消除网吧的负面影响,有效发挥网络科技的文化效能,为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通过清理整治,取缔“黑网吧”,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规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促进网吧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整治工作重点: 1、严厉查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文化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要予以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公开曝光。 2、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以及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厉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从严查处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反动、淫秽、迷信、暴力等有害信息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4、消除网吧经营场所的事故隐患。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范围,严厉查处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网吧。 (二)整治工作安排: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10日起至8月31日止。专项整治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不审批现有“网吧”变更经营地址等事项。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精神,今后也不再审批非连锁经营的单体网吧。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0日)。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区网吧业主会议,动员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媒体,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清理整治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文化、工商、公安、电信、安监等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5月下旬,协调小组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会,通报阶段性整治情况,商讨深入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组织一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有关部门组成3—4个检查组,对网吧等场所分片实施检查;出一份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通报,抄送有关单位和领导。 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初,由协调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网吧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实施到位,利用计算机监管体系对网吧实行全程监管的机制是否建立,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在搞好验收的基础上,迎接省、市领导对我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和协调。我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分管区长挂帅,区文化局局长王才中、副局长秦蔚成、工商局副局长王卫国、公安局副局长蒋卫平、电信局局长费萍华、安监局局长朱庆坤、教育局副局长陈飞燕、文明办主任孙泽新、广电局副局长王元康、武进日报社副总编薛亚清、财政局副局长周庆中、法制办主任恽汉明、团区委副书记朱亮等部门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局,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由王才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党委、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会同当地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抓好辖区范围内网吧经营场所的整治和规范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文化、工商、公安、电信、安监、教育、广电、报社、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团委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部门要以解决未成年人禁入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要以取缔“黑网吧”为工作重点,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部门要以信息网络安全和场所安全为工作重点,加强对网吧等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凡是变更经营场所而未经过消防安全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和营业,对擅自营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安监部门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强化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 文明办、法制办、广电、武进日报社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网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的必要性,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文化局举报电话:6310518,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工商局举报电话:6318119),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职能部门对群众的举报都要认真组织查处。 4、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提高管理和整治水平,坚持人工管理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建成计算机监管体系,认真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基层文化站、派出所等对当地网吧等经营场所要坚持每周巡查一次。文化局、公安局分管机构和人员对全区网吧等经营场所要组织每月巡查一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对黑网吧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邀请家长、老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士广泛参与,建设一支基础广泛的义务监督员队伍,群防群治,加强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 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改变网吧市场小散滥差的面貌,促使网吧市场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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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文化 市场 整治 意见 通知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