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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4-0005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4〕6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4-05-12 发布日期: 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范围,实行分工负责、加大督查力度,依法追究责任等方面对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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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4〕66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4]66号

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现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近年来,在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虽然,今年全区三麦种植面积继续减少,但荒芜土地杂草丛生,放火烧荒和秸秆焚烧现象仍有可能发生。农作物秸秆的大量焚烧,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毁坏绿化,而且还引发火灾、阻碍交通、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社会问题。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危害,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区各新闻单位要配合这项中心工作,组织好系列宣传报道,对好的地方进行表扬,对差的地方予以曝光,在舆论上营造声势,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范围,实行分工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我区境内沪宁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地带,国道、省道两侧各1公里地带,区行政中心外围3公里区域,必须严格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地区也要严格控制秸秆焚烧。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区将继续实行地方负责、部门挂钩协调的管理办法。各镇(开发区)负责涉及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工作,长虹路、延政路两侧由区安监局、农林局挂钩;戚月公路两侧由区发计局、财政局挂钩;锡宜公路两侧由区环保局挂钩;新常漕公路两侧和行政中心周边区域由区交通局挂钩;沪宁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由区公安局挂钩;省道219线两侧由区农机局挂钩。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技术、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要充分发挥打捆机、埋草机等农业机械的作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推行农作物秸秆集中堆沤,有计划地搞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决制止农作物秸秆焚烧。
  三、加大督查力度,依法追究责任。夏秋两忙期间,区将组织区农机局、环保局、公安局、农林局、交通局、发计局、财政局、安监局及新闻单位,对公路交通干线、铁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严格防止并坚决制止违反禁烧的违规行为。各地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也要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突击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的,区政府将依法追究肇事者及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生态  污染  控制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发展计划局、农林局、农机局、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武进日报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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