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1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七日
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镇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以及《武进区镇村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武进实际,制订全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一、管理范围 由各镇负责实施环境长效管理的县乡公路,共计235.21公里(详见附件1)。 二、管理内容与标准要求 (一)路面保洁 1、路面无砂、石、泥、油污、白色垃圾等杂物,保持路面清洁。 2、及时清除车辆的抛、洒、滴、漏物,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二) 路基管护 1、路基范围内无塑料袋、纸屑等废弃物和白色垃圾。 2、路基范围内杂草不得高于15厘米。 3、路基范围内积砂杂物应及时清理。 (三)绿化管养 1、公路两侧绿化树木保持良好状态,修剪整齐,及时做好施肥、浇水、冬季涂白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2、公路两侧绿化灌木、草坪修剪整齐,草坪高度控制在4-7厘米,无明显杂草。 (四)环境治理 公路用地范围和红线控制区范围内无乱堆杂物、违章建筑、废品收购点、非标准交通标志标牌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由各镇(开发区)负责实施。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由各镇(开发区)交管所负责具体工作。各镇(开发区)要对照工作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做到责任明确、奖惩挂钩。 (二)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区交通局负责对纳入年度长效管理的县乡公路给予经费补助。补助经费在区交通局年度县乡公路养护经费中列支,补助到各镇交管所。各镇(开发区)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并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环节,确保专款专用。 (三)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区政府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开发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资金配套、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每季度考核(考核细则与评分表详见附件2、3)。 四、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经费计划表 2、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3、武进区县乡公路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主题词:公路 环境 管理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