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快全区生态创建步伐,确保按时通过调研,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水平,现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创建全国生态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发〔2008〕9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生态区创建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区抽调人员组成生态创建督查组,分两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生态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由区生态创建指挥部另行确定。 三、督查的方式方法 1.听取汇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每月召开一次生态创建点评会,通报各单位创建情况;在听取各单位汇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生态创建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2.开展明查与组织暗访相结合。在区督查组进行公开督查的基础上,组织媒体对各地、各单位的生态创建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3.领导督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组织四套班子领导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地、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设立公开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重点工作、工程的督查。 四、督查的时间安排 根据2008年全区创建全国生态区行动方案和3月份生态创建突击月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周组织生态创建督查组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
附件:生态创建督查组分组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生态 建设 督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宣传部、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