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5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协税护税工作取得的成效,完善协税护税工作体系,增强税源控管力度,促进全区税收增长,实现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存量不流失、增量不落空、流量多回流”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协税护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 1、为加强全区协税护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与区财政局合署办公。 2、区国税、地税、工商部门要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从事协税护税工作,确保协税护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镇(开发区)协税机构设置 1、按照调整后的区划设置协税办。各新建镇要根据区划调整后的实际,合理设置协税护税工作机构,在合并镇保留协税护税工作点,并切实做好人员安排、岗位职责、业务分工等工作,确保协税护税工作的连续性。 2、增设武进经济开发区协税办。 3、各镇(开发区)要在现有行政干部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包括副职)中挑选一名年富力强、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协税办副主任,专职从事协税护税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工作考核 区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全区协税护税工作考核办法,从财政体制上对超额完成个私税收目标任务的镇(开发区)进行奖励,并根据任务完成、户管增长、护税绩效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协税办的年度考核等次,年终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全区协税护税工作目标,完善相关考核办法,按照镇属事业单位性质对协税办进行年度考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协税 护税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