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3]23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镇(村)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去年以来,我区以创建信用镇(村)和信用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农村金融运行环境有所改善,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信贷支农力度明显加大,促进了农村经济与金融的良性发展。为扩大创建成果,切实提高创建成效,进一步推动信用制度建设,现对进一步深化信用镇(村)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深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创建信用镇(村)活动,是推进全区金融安全区创建向乡镇延伸的有效载体,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加快改善农村地区金融运行环境,实现农村金融安全与稳定;有利于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快实现全区整体金融安全,从而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资源,为武进区早日实现现代化提供有效的金融保障。全区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上来,切实把推动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具体工作抓紧抓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丰富创建内涵,完善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使创建过程不仅成为推进全区农村信用建设的过程,而且成为推进全区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 二、要制订明确的创建活动规划。区委、区政府提出,为了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全区各镇要加快创建信用镇(村)步伐,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这一要求,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确保创建活动有组织、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具体的创建规划,根据各镇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制定创建目标。确定创建重点,选准创建载体。在制定目标上,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单项目标;既要有长远目标,又要有近期目标,在确定创建重点上,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地区,应以农户为信用培植的重点;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则可以以企业为重点。在选择创建载体上,既可把建立农户(企业)信用档案,解决农民(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创建载体,也可把制止逃废债,提高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作为创建载体。同时,还可把改善金融服务,加大支持“三农”力度作为创建载体等等。总之,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定目标,抓重点,选载体,切实提高创建效果。 三、要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各镇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镇信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抓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今年,区政府将把信用镇创建工作纳入对镇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推动各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对本镇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等职责。各镇要设立或明确承担信用镇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职责,具体组织和推动本镇的创建活动,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形成创建合力。 四、要发挥人民银行在创建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协调好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创建办公室的各项职责,加强对辖区开展创建活动的调研、检查与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基层开展创建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及时向区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请研究解决;协助农工办做好信用镇的考核评比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基层金融机构的创建工作;做好编发创建简报、收集整理台账资料等日常性工作。 五、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创建主体的作用。对设有两家农村信用社的镇,原则上以镇政府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为牵头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为:配合本镇具体职能部门制定信用镇创建方案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建好“农户(企业)信用档案”,做好信用记录;对“信用镇”的评定申请提出意见,牵头做好对“信用村”及“信用户”的考核评比工作;协调其他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创建措施等。 六、要制定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创建信用镇(村)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镇要适应社会信用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创建高度,坚持创建工作高起点、高标准。根据《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2]46号)文件精神,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镇参与创建信用镇的工作规划,创建规划既要体现信贷投放情况、逃废债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等金融指标,还要有经济增长、人均收入等相关性经济指标以及反映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社会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信用村、信用农户和信用企业考核办法,明确评分标准,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质量,并把考核创建工作由单一金融机构考核,扩大到工商、税务、司法、经管等部门共同考核。 七、要注重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各镇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把创建活动与金融支持“三农”结合起来,通过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加强信贷营销等,解决农民、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要把创建活动与发展地方经济结合起来,要做到统筹兼顾,通过积极落实维护金融债权、强化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等创建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安全与稳定;要把创建活动与“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建立农户(企业)信用档案,对守信农户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等措施,培育和增强各方信用意识;要把创建活动与争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八、要抓好建立农户(企业)信用档案工作。建立信用档案是创建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镇在建立农户(企业)信用档案中,一方面,要加强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扩大信用信息量;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地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自身条件,把建档对象从发生信贷关系的农户或企业逐步扩大到暂没有信贷关系的农户或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逐户了解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积极支持,通过优质的金融服务,逐步减少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同时,通过扩大建档面,让更多的农户、企业积极参与并支持创建活动,为以后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创造条件。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农村 金融 意见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