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6〕51号
关于全面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民培训工程列入“十一五”农村新五件实事,并提出2006年在全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为落实好全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内容。各镇、开发区和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主动协调,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工作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培训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林技术推广站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 二、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全区2006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目标任务是2.5万人,按照上述目标,现将培训任务下达到各地(详见附件)。各地要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布局、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结构调整动向,将培训任务落实到村,确定每村培训人数,尽快将有关方案和报表上报区农林局。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区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区农林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开展培训工作;各镇、开发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健全培训台账,确保全区的农民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民培训任务。 附件:2006年武进区农民培训工程培训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农民 培训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