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41号
关于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进行改造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建设,实现城市重要景观道路路畅、街美、景优,景观连续且形成环网体系的总体目标,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07年实施改造建设的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是“四纵四横四节点”和花园街。 (一)四纵: 1、常武路(龙城大桥-沿江高速公路南道口)计8.8公里; 2、武宜路(区界-西湖路)计10公里; 3、淹城路(区界-武南路)计9公里; 4、夏城路(区界-武南路)计7.6公里。 (二)四横: 1、延政路(夏城路-淹城路)计5.9公里; 2、人民路(夏城路-淹城路)计5.8公里; 3、广电路(常武路-武宜路)计1.52公里; 4、聚湖路(常武路-武宜路)计1.47公里。 (三)四节点:阳湖大桥、龙城大桥、武进大桥、新龙大桥四座桥梁与新312国道交汇处节点。 (四)花园街(定安路—延政路)计1.7公里。 其中武宜路、夏城路、聚湖路及武进大桥、龙城大桥、阳湖大桥节点改造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三、工作任务 (一)2006年已实施、2007年继续完善提升的道路: 1、常武路:提升沿线景观照明的档次与水平,做好科教城地道配套工程,推进沿线项目建设,实施龙城大桥节点景观。 2、延政路:道路路面黑色化,武宜路以东绿化、建立公交港湾式停车,改造桥梁栏杆。 3、淹城路:全线完成道路和景观(含新龙大桥节点)建设,实施杆线入地,民房建筑遮挡及出新、景观照明,完善路口照明,配套交通环卫设施。 (二)2007年新增改造且要基本到位的道路: 人民路、广电路、花园街:实施拆迁、地块开发、杆线入地、绿化升格、街景整治(立面出新、景观照明、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景观围墙改造、违章整治)、设施完善(市政设施、路面黑化、道路拓宽、渠化港湾式停车、交通设施、环卫设施)。 (三)2007年新增改造并于2008年实施到位的道路: 1、武宜路:2007年全线完成道路拆迁、杆线入地、道路拓宽渠化港湾式停车、市政交通环卫设施配套,8月底建成公交BRT并实行交通管制,实施武进大桥景观节点景观。其中南段(长虹路至西湖路)2007年同步完成绿化升格、街景整治(立面出新、景观照明、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景观围墙改造、违章整治);北段(区界至长虹路)于2008年实施。地块拆迁和开发逐步实施。 2、夏城路:2007年有条件的地段(长虹路以南)完成道路绿化及绿化亮化,2008年全面实施改造。 3、聚湖路:2007年完成道路建设,2008年全面实施改造。 4、大桥节点:龙城大桥、武进大桥节点2007年完成规划及景观设计、拆迁、街景整治及土方调整,待大桥建成后完成景观绿化及绿化亮化。新龙大桥2007年基本实施到位,阳湖大桥节点2008年启动,并实施到位。 四、任务分工 (一)杆线入地 区建设局牵头,与区规划局共同组织区供电公司、广电局、电信局及相关弱电单位按各自职责实施。 (二)绿化升格 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沿线相关单位实施绿化新建、改造和完善提高,并进行绿化照明建设。 (三)地块开发 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地块拆迁,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区国土局牵头,组织实施地块出让及加快地块开发,区规划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街景整治 1、道路两侧建筑质量、形象一般的建筑外立面装饰、清洗、粉刷、整修,居住小区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部位建筑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民房由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牵头组织实施。 2、景观照明建设,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区规划局、供电公司配合。 3、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及卷帘店门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配合。 4、景观围墙建设,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5、乱张贴乱涂写、违章占道、室外空调机规范挂放等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区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设施完善 1、道路市政设施维修整治,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交通局、城管局等配合。 2、道路黑色化改造,人民路由区建设局组织实施,常武路、延政路由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3、交通设施完善出新,由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4、环卫设施配套、改造、完善,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规划局配合。 五、进度要求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5月中旬) 1、4月上旬,组织机构到位,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按任务分工和近期工作安排启动运作,制订实施计划书。 2、4月底前,完成投资估算,落实资金筹措和安排,报发改局进行项目立项,确定各项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5月中旬,全面完成施工的各项前期工作。完成拆迁工作,明确实施方案、投资方案与资金安排,完成各项建设工程的招标和采购工作,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 5月中旬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周进行建设进度控制,8月底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9月-11月) 1、9月上旬完成验收考核。 2、11月完成工程审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成立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武办发〔2007〕8号)精神,由指挥部负责改造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单位抽调1名中层干部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对主要道路改造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部署 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统一验收的整治原则,制定科学系统、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改造标准、改造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相互配合,确保改造建设工作高标准、上水平。 (三)深入宣传发动 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改造建设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改造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支持改造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 由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编发督查专报,严格考核,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确保改造建设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保障建设资金 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改造建设资金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职能进行统筹,区财政局予以配合。二是条件具备的路段,进行市场化运作,对相关地块进行整体开发、整治。三是各杆线单位要本着“服务地方、多做贡献”的原则开展工作,弱电杆线入地经费由各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四是建筑立面改造、广告店招店牌整治等,由业主自行承担建设及改造资金,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楼宇亮化按照《关于中心城区楼宇照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市 道路 改造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