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5〕80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武进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构建农村卫生服务新模式,现就发展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健康促进的方针;坚持规划指导,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现有卫生资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逐步发展和完善,构建区镇两级、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入、分工合理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新体系,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二、发展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以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以解决农村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重点面向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残疾人和农村贫困人口等人群,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 到2005年底,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卫生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80%以上。 到2006年底,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90%,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社区卫生网络,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农村居民家庭和个人健康建档率50%以上,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管理、随访指导率达50%以上。 到2007年底,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农村居民家庭和个人健康建档率80%以上,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管理、随访率达100%以上。全区农村全面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到位、机制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三、机构建设 按照《2005-2010年武进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各镇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具体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镇卫生院(医院)通过完善服务功能、调整服务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改建而成,原则上每个镇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一般以3-5万为宜,湖塘镇设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鸣凰、马杭),并按常州市卫生局制定的《常州市示范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要求进行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通过对现有村卫生室和部分卫生院分院改建而成,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设置或与村委会合建,农村按每3000-5000人、中心城区按1-2万人左右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现有村卫生室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可按原镇村一体化管理办法管理,保持原有性质、人员身份和财务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区卫生局制定的《武进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卫生局审核确认。 四、服务功能 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医疗、转诊、急救、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幼卫生等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技术质量考核,并配备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专兼职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主要为辖区内全体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服务,并受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及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和管理职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内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农村全科医师培训及业务管理等工作。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具备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等“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简易治疗任务,提供家庭出诊,开展进村入户服务。 五、队伍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总数暂参照现有卫生院(医院)编制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站人员一般以3-5人为宜,其中1名为女全科医生。 非卫技人员及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均不得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乡村医生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由各镇和区初保办从严控制。 加强对农村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的全科知识培训,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行的情况下,暂由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技人员进行培训。医护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逐步实行农村卫技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六、管理与服务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统一规划布局基础上,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命名和标识、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管理、业绩考核、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与分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各镇确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主任(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因事设岗、按岗定员、竞聘上岗,建立业务考核和群众评议制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劳分配、按绩分配。 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五个结合”。一是与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相结合,向农村居民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二是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查出的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进行重点跟踪随访和动态管理,并根据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康复训练、健康咨询、双向转诊等服务;三是与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独特优势服务于农村居民,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四是与重点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相结合,强化计划免疫,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管理质量,降低农村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五是与计划生育服务相结合,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各镇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卫生院(医院)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拟订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和组织实施。各镇按照《武进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协调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应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在新城镇区开发和老旧城镇区改造中预留,政府无偿或按成本价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问题。 (二)各镇要采取有力措施,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全力协调镇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并给予政策和财力支持。 (三)村委会(居委会)要积极支持并协助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立、运作给予有力的帮助,并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 八、其它 关于武进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目标任务由区卫生局另发。
主题词:卫生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