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5〕89号
关于转发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六日
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实施专项整治的意见》(武政发〔2005〕72号,以下简称《整治意见》)文件精神,做好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全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各镇、各开发区按照《整治意见》要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班子。 二、工作措施 各镇、各开发区按照《整治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未来三年本辖区内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的重点、目标和任务;落实第一批专项整治企业(项目)的具体措施。 三、日常工作 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要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合法的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四、目标任务 各镇、各开发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企业(项目)名单(第一批)是今年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可得基本分,不能完成的相应扣分,超额完成的实行加分。
附件:武进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工业 结构 考核 细则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