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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6-0006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6)7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6-10-19 发布日期: 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指导思想、推广范围、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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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6)72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6〕7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天然气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清洁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等领域。推广利用天然气对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和档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利用天然气资源,加快我区能源利用结构的调整步伐,积极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契机,以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力度,着力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
  二、推广范围
  在规划的天然气供气区域内,具备供气条件的各镇集镇区、工业集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各开发区等区域。
  三、实施步骤
  1、编制规划。区建设局、规划局、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应会同各镇、各开发区,结合各自经济发展水平、中心镇(村)建设进程、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武进区城市燃气规划》,编制各镇、各开发区天然气中低压管网规划,各镇、各开发区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全面统计预测辖区内工业、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三年内天然气需求量,在此基础上,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推广天然气利用方案和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工作(以下简称“禁燃”工作)方案,在2006年10月份分别报区发改局、建设局,以利于加快实施天然气管网的建设。
  2、管网建设。在2007年6月底前,天然气中低压管网必须通至各镇(除芙蓉镇、夏溪镇、奔牛镇、卜弋镇外)集镇区、工业集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各开发区,区建设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切实组织好管网的建设。
  3、推广利用天然气工作计划安排:
  根据全区目前天然气利用现状,预计2006年全区用气量为5000万立方米左右,在此基础上,为不断扩大供需用量,具体推广工作计划为:
  (1)中心城区(东至新232省道、南至武进大道、西至西绕城高速公路、北至常州市区接壤区域包括开发区全部范围)范围内的“禁燃”工作以及天然气用气置换工作要求在2007年底前完成,预计新增天然气用气量5700~6700万立方米左右。
  (2)各镇集镇区、工业集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要求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天然气用气置换工作,预计新增天然气用气量1800万立方米左右。
  (3)通过全区“禁燃”和上述两个阶段推广天然气工作的努力,预计至2008年12月底,全区年天然气用气在2亿立方米左右。
  4、气源保障。根据“西气东输”照付不议合同,我区天然气年利用计划量为1.3亿立方米,根据全区天然气利用调查统计情况预测,各镇集镇区、工业集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各开发区在具备供气条件的前提下,预计用气量在2亿立方米左右,超出计划供应7000万立方米左右。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应根据实际需量做好天然气保供方案,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气源计划,力争三年后全区年供气能力达2亿立方米左右;另一方面要加快天然气储配站建设,组织计划外压缩天然气气源保障供给。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质监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广天然气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制定工作计划、人员编排、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部署和协调。区发改局应牵头相关部门制定推广利用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天然气利用相关政策,审批天然气利用相关项目,会同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已置换天然气的锅炉进行验收并下发补助;区环保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大气污染监测力度,按照区政府“禁燃”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按方案实施全区范围内的“禁燃”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助各镇编制完善天然气利用规划;区规划局指导协助各开发区、中心区及牛塘镇编制完善本区域范围内天然气利用规划;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利用天然气补助政策,编制补助预算,会同发改局、环保局对已改造锅炉进行验收并下发补助;区质监局要加强对锅炉的监测,对不符合“禁燃”规定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停止年检;区公安局应积极配合全区推广利用天然气和“禁燃”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区城管局应结合城市管理要求,配合区环保部门对“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进行监管;各镇、各开发区按要求编制完善辖区范围内天然气利用规划和“禁燃”工作方案,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对辖区范围内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单位,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快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进度,在天然气尚未通至而急需用气的重点工业集中区或企业要尽可能建设一批天然气储配站,同时保证在工程质量、用气安全、用气服务等方面让用户满意放心。
  2、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开发区、区宣传部门要把推广天然气利用的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舆论先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利用天然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天然气利用相关政策、方案、典型事例,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推广利用天然气工作,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3、形成推进合力。各镇、各开发区、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天然气利用项目由区发改局实行备案制,各相关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天然气管线施工穿越铁路、市政公路、水利、通信、建筑物、渔场、绿化等设施时,各镇、各开发区、区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4、 重申“禁燃”原则。一是在中低压主管网已建成贯通的地区,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新批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包括小吨位的燃煤(油)锅炉、炉灶、茶水炉等;在中心区以外,个别由于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的企业,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商后方可保留原有燃煤锅炉和审批新建燃煤锅炉,部分偏远企业在置换天然气中确有一定难度的,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商后方可保留原有燃煤锅炉和审批新建燃煤锅炉,但在具备通气的条件下,企业必须无条件置换利用天然气;二是对未经审批的高污染燃料设施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质检、年检,不得发放生产运行许可证和其他有关证照,不得接电。各镇、各开发区凡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区域,按各镇、各开发区编制的天然气利用规划编制本区域范围内的“禁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1、全区推广利用天然气工作计划安排表
     2、全区推广利用天然气工作责任分解表

 

主题词:能源  天然气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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