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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6-0006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6)4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6-04-30 发布日期: 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提速增效目标、工作要求两方面对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程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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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程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6)40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6〕40号

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程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机关服务效能建设活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武进区开展“机关服务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武发[2006] 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速增效目标:
  1、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即办件要占日均办件总量的50%以上,承诺件、上报件的承诺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压缩20% 以上。不需要现场勘察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需要现场勘察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未纳入“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参照上述目标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中心”的沟通,逐项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凡可以改为即办件的项目,应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并完全授权窗口办理。承诺件、上报件应进一步削减,整合内部操作环节,压缩承诺时限。
  2、各部门要于 5月20日前将提速增效方案(附件1、2)报“中心”审核汇总,经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提速增效统计表一
     2、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提速增效统计表二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效能建设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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