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48号
关于转发区城管局关于中心城区 环卫划块保洁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城管局《关于中心城区环卫划块保洁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中心城区环卫划块保洁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中心城区环卫划块保洁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完善环卫工作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实行划块保洁管理,明确工作标准,严格监督考核,以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围绕推进城市化的总目标,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城区“洁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洁化”长效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舒适、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划块保洁管理实施范围 首批实施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区域为:北至区界,南至武进大道,西至淹城路,东至夏城路,其中北至区界,西至长沟河,东至龚巷河(长虹路以南至夏城路),南至鸣凰与高新区交界区域由区城管局负责实施,该范围以外由湖塘镇和高新区分别负责实施。其他区域也应积极推行环卫划块保洁管理。 三、划块保洁服务内容 区域可视范围内有关涉及环境卫生的内容都属服务内容。包括所有支路、镇村道路、村组道路、村民家前屋后、工业集中区、市场周边、绿化带内、河面漂浮物以及岸坡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至中转站,建筑垃圾收集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公厕的管理、维修、消杀、清窖,收集房的保洁、维修与消杀,无物管老小区(包括楼道)的保洁、消除乱张贴、乱涂写等。 四、划块保洁管理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种途径,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把居民素质培训工程列为重点,制订相关培训计划,普及城市管理知识,引导、教育居民提高综合素质。 2、开展突击整治。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负责督促各村、居委会于4月底前彻底清除露天粪坑、陈积垃圾、废品收购站和“五乱”现象(乱堆放、乱搭建、乱摆摊设点、乱竖杆牌、乱排污),对池塘河沟进行整治,村级道路实现硬化,清除绿化带内的蔬菜并补种绿化苗木,于6月底前彻底清除城区内养猪场。 3、明确各级责任。区城管局要加强分类指导,依法从严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城管局负责区域内的保洁公司的监督考核。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建设、改造和配套完善各自辖区内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做好对各村、居委会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负责各自辖区内长效管理的督查工作,逐步实行居民自治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有环卫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各保洁公司要落实各自保洁区域内清扫保洁人员,保洁质量要符合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各物业企业要确保本企业物管区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4、加强督查考核。区城管局要做好对各责任主体的检查考核工作。区考评办要按照城市管理考评办法以及计分细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责任主体进行考评。各镇、开发区、街道对各自区域内的环卫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卫 管理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