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7〕91号
关于加强全区主要河流水质考核断面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区水域功能水质达标目标责任制,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水质保护,并逐步建立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区政府决定在全区22条主要流域河道设置39个镇际交界水质考核断面,并建立自动监测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搞好选址。区环保局要按照“科学合理、方便操作、避免矛盾”的原则,会同所在镇实地考察,共同商定水质考核断面自动监测设施建设的具体位置。 2.合理负担经费。由于水质考核断面自动监测设施建设的投资较大。按照“分级负责,共同承担”的原则,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经费由区政府解决,土地、房屋及空调等基础配套设施经费由所在镇(开发区)承担。 3.加快施工建设。这项工作时间较紧,任务较重。全区上下要通力协作,全力推进,确保在9月15日前选址基本结束,10月15日前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10月31日前安装调试结束。 4.搞好日常管理。加强自动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是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区环保局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也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区环保部门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以上通知,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武进区主要河流镇际交界水质考核断面设置情况表
二○○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公共事业 监督 设施 通知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