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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8-0002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8)4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8-03-27 发布日期: 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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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8)45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8〕45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步伐。
  二、总体目标
  围绕“提升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的总体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上级加强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前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与程序,强化行政责任,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全面清理许可(审批)事项。在前三次“审改”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及市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常政发〔2007〕189号)精神,进一步清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已经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的审批事项和上级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及时取消;对应该调整的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并明确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权限、实施程序、申报条件等。
  2.进一步审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对审批中的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严禁任何部门自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1.加强审批职能整合。凡已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原则上要做到“两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科集中,各单位行政服务科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应进必进项目落实到位、行政服务科科长或业务人员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负责人授权到位。对尚未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原则上要确定一个科室为本部门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审批)的窗口,实行内部并联审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审批工作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办理时限、责任科室等,并向社会公示,最大程度地方便办事群众。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配合行政服务中心提高现场办结率,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即办件项目占进驻项目数的30%以上;要最大限度地缩短承诺件的办结时限,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2.建立“绿色通道”。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为全区重大项目建立“绿色通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能当场办结的则当场办结,能并联审批的则并联审批,能联合办理的则联合办理,不断优化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提高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促进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引资项目的快速落地。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要继续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对已确定上线项目要列出序时进度,加大推行和实施的力度,力争网上办件量有新的突破;要在完善企业登记办证“一表制”的同时,加快部门实行信息数据共享的步伐;要积极探索开发项目办理流程智能化查询系统,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体系
  1.增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在进驻中心的现有部门和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增项,确保全区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达75%以上。
  2.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快“社区、行政、党员”三位一体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积极探索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行代理服务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拟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体系。召开全区动员会议,对我区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部门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列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提出拟取消和调整的方案,同时提出优化本部门行政审批流程的意见。
  (三)审核确定阶段(5月1日—6月30日)。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机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集中办公。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各部门自查上报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反馈给各单位征求意见。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意见,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形成文件。三是按法定程序在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四)全面实施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部门根据归并的要求,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能,实行一个科室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送达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并尽可能将各个审批流程集中到同一科室完成,加快“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落实。
  (五)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搞好本次“审改”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进中心的窗口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提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2.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建审改工作班子。各区级职能部门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并报区审改办。审改工作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
  3.明确责任。此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由区审改办全面负责,并成立以下工作小组: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成立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小组;由区物价局牵头成立规范收费工作小组;由区监察局牵头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审改工作顺利推进。
  4.务求实效。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有效服从,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将审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把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主题词:行政  审批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
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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