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4]132号
关于要求制订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武政发[2004]96号《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有关事项的意见》以及武政发[2004]97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政府机构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请发计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等新增加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及时制订行政许可程序、申报条件(材料)及承诺时限等规范化操作办法及管理方案,于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送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操作管理方案样本 2、有关部门新增加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 制度 改革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