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3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 子女 教育 意见 通知 抄 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2月24日印发 印200份